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引进博士政策
一、 购房补贴
一次性给付人民币50万元(税后),优秀博士另增加5—10万元。
l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购房补贴增加10万
1.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不少于1项或省部级项目不少于2项;
2.读博期间,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,或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,或获得发明专利2项和SCI期刊论文3篇;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论文不少于2篇或发表CSSCI论文不少于5篇,或被《新华文摘》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《人大复印资料》全文收录或转载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;
3.获国家级奖励排名前3或省部级奖励排名第一;
4.获国家级优秀博士论文;
5.国外高水平大学(世界综合排名前100位)毕业博士。
l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购房补贴增加5万元
1.主持省部级项目不少于1项;
2.读博期间,自然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二区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,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和SCI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;人文社科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发表SSCI论文不少于1篇或发表CSSCI论文不少于3篇;
3.获国家级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奖励排名前2;
4.获省级优秀博士论文;
5.出站博士后;
6.国外高水平大学(世界综合排名前300位)毕业博士。
二、科研启动费
自然科学类10—20万元;
人文社科类5—10万元。
三、配偶安置
配偶具有硕士学历学位的,参加学校事业编制公开招聘,同等情况下优先录用,博士购房补贴降低10万元;
对于优秀博士,其配偶具有普通本科学历的,学校以人事代理方式安排工作,博士购房补贴降低20万元。
四、工资待遇
1.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计发;
2.每月给予800元博士津贴;
3.入职前三年,享受七级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,若同时具有副教授职称的,享受五级副教授绩效工资待遇,三年后按实际职称享受工资待遇。
五、其他
博士来校应聘的往返路费和体检费由学校承担。
附:1.招聘条件及专业要求。请登陆以下网址查看
2.联系方式。联系人: 罗老师0715-8338007
熊老师0715-8260532
刘老师0715-8151162,138072403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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